尊敬的客户:
为进一步落实个人银行账户实名制、维护存款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全国存量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相关身份信息真实性核实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2011]254号)要求,我行自2013年开始对存量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相关身份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现就需进一步核实的疑义账户和已认定的虚假、假名、匿名账户的后续处理公告如下:
一、 核实范围
1.2007年6月30日(含)以前开立的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信息。
2.2007年6月30日以后开立,且开户证明文件为非居民身份证的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信息。
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包括目前正常使用的个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个人人民币活期储蓄账户、个人人民币定期存款账户、个人人民币通知存款账户等各类人民币银行账户。
二、核实内容
存款人重新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上记载的公民身份信息,主要是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和照片。
三、需进一步核实和虚假、假名、匿名的账户范围
(一)按照人民银行存量账户核实相关规定,上述存款人在我行已开立存款账户,但未在我行留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有效身份证件已过期失效,核实期间内也未到柜面进行身份核实的;
(二)在核实过程中已认定的虚假、假名、匿名账户。
四、核实期限与要求
(一)如果您有账户属于以上核实范围的,或者您留存在我行的身份证件已经到期的,请您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必要时还需提供户口簿、户籍证明、护照、机动车驾驶证、工作证、介绍信等其他能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文件,就近前往我行任意营业网点进行身份确认。
(二)根据人民银行相关要求,我行将至迟在2014年12月19日起限制疑义账户的使用,中止为其提供金融服务。对已认定的虚假、假名、匿名账户情形的,自确认之日起中止提供金融服务。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请咨询我行各营业网点。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04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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