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您好!
为落实个人银行账户实名制、维护存款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全国存量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相关身份信息真实性核实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2011]254号)要求,我行正在对存量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相关身份信息真实性进行核实,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核实范围
1、2007年6月30日(含)以前开立的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信息;
2、2007年6月30日以后开立,且开户证明文件为非居民身份证的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信息。
个人人民币银行存款账户包括目前正常使用的个人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个人人民币活期储蓄账户、个人人民币定期存款账户、个人人民币通知存款账户等各类人民币银行账户。
二、核实内容
存款人重新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上记载的公民身份信息,主要是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和照片。
三、核实期限
即日起至2013年4月30日
四、特别提示
1、如果您有账户属于以上核实范围的,或者您留存在我行的身份证件已经到期的,请您在核实期间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就近前往我行任意营业网点进行身份确认。
2、核实结束后,对于未及时到我行进行身份确认和存在疑义的账户,我行将根据核实情况适时进行二次核实公告,二次公告后仍未到我行进行身份确认的,我行将按人民银行要求为其中止提供服务。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请咨询我行各营业网点。
感谢您对我行的理解和支持,我行将继续竭诚为您提供优质、快捷的金融服务。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04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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