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定义
经营性固定资产贷款是指以借款人自有的、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优质经营性资产(以下简称“特定资产”)未来经营所产生的持续稳定现金流(如收费收入、租金收入、运营收入等)作为第一还款来源,以满足借款人调整融资结构而发放的固定资产贷款。
适用对象
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主管机关)核准注册的具备贷款资格的企事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产品特点
贷款期限长、金额大,能够满足借款人的经营所需固定资产购置资金需求。
申办条件
(1)借款人应满足的条件: ①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所属行业相关证件齐全; ②管理规范、制度较健全,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③借款人及其控股和主要股东资信状况良好; ④借款人在我行开立存款账户,自愿接受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借款用途合法合规;⑤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产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借款人对该特定资产具有合法、独立、完整的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和处置权:②符合国家的产业、环保、土地等相关政策,并按规定取得相应的准人文件; ③按规定履行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合法管理程序,并取得相应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④已投入正常运营,在贷款存续期内,具有合法、稳定、持续的经营现金收人,如有收费权的,则应符合国家及当地政府收费的相关规定: ⑤能办理合法、有效的资产抵押、收费权质押登记、应收账款(收益权)质押登记,事业单位法人账户监管; ⑥本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0404号
网站技术服务:iW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