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定义
单位按揭贷款是指我行向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发放的用于购买其生产经营所需的房产、汽车、机器和设备等固定资产,并以所购置的资产进行抵押的人民币贷款。贷款期限最长可达五年。
适用对象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主业突出、产品有市场、经营有效益、具有可靠的还贷资金来源;首付款已支付成已筹集到位,具有分期还贷能力的企事业法人。
产品特点
(1)可按揭品种多;
(2)实现企业投资置业的计划,扩大企业经营规模,可借助银行资金缓解企业流动资金压力;
(3)按揭比例高;
(4)用途明确,期限较长。
申办条件
(1)借款人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借款人从事的行业需要政府部门特别批准的,借款人必须向本行提供有权部门的审批文件。
(2)借款人应能依法将其使用贷款购置的资产作为我行贷款的抵押物或提供我行认可的其他担保措施;
(3)借款人必须在我行经办机构开立存款结算账户,并且无违反结算纪律记录及不良信用记录;
(4)借款人必须有稳定的经营改入和按时偿还本息的能力;
(5)借款人必须符合本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蒙公网安备 150105020004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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