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知识系列宣传普及--《关于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国办函[2017]84号)》
2017年9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发布《关于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国办函[2017]84号)》(简称“三反”意见)。
意见明确指出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现代金融监管体系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维护经济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保障,是参与全球治理、扩大金融业双向开放的重要手段。
一、杜绝假名、冒名开卡
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以下简称支付机构)要识别、核对客户及其代理人的真实身份,杜绝不法分子使用假名或冒用他人身份开立账户,会选择地采取如下措施:
(一)联网核查身份证件;
(二)人员问询;
(三)客户回访;
(四)实地查访;
(五)公用事业账单(如电费、水费等缴费凭证)验证;
(六)网络信息查验等。
二、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必要时也会对开户说“不”
对于以下情况,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根据客户及申请业务的风险状况,可采取延长开户审查期限,加大客户尽职调查力度等措施,必要时应当拒绝开户:
(一)不配合客户身份识别;
(二)有组织同时或分批开户;
(三)开户理由不合理;
(四)开立业务与客户身份不相符;
(五)有明显理由怀疑客户开立账户存在开卡倒卖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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